通化师范学院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_大学职称评聘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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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师范学院

  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文件精神及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提出的职称工作要求,为保证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文件精神,重点以业绩、能力、贡献为主要评价体系,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科研层次为核心,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限额内,在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中实行差额评聘。

  二、评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择优评聘的原则;同时兼顾全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布局。

  三、评聘范围与评聘方式

  评聘范围包括学校教师、研究、实验、图书资料、工程、档案、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出版(编辑)、卫生等系列符合评审条件的在职人员。

  参评高校教师、研究和实验系列的人员,由学校评委会评定。评定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人社厅核准,合格后由学校聘任。

  参评工程、图书、档案、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出版(编辑)、卫生等其他系列的人员,在学校评委会评定的基础上,报送省

  级相关评委会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通过后学校予以聘任。

  四、评聘组织及职责

  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基层评聘推荐小组、学校评聘考评及业绩成果审核工作组、评聘工作监督组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具体负责评聘工作。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康学伟、王忠

  副组长:肖 平(常务)、王春梅

  成 员:朱俊义、刘成有、石 晶、夏广清、孟刚、梁景时、赵玉敏

  职责:负责对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处理解决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特殊问题。

  (二)基层评聘推荐小组

  各学院由3—5人组成,由学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机关、后勤、教辅部门由2—3人组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职责: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的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的综合审核及推荐。

  (三)学校评聘考评及业绩成果审核工作组 组 长:康学伟 副组长:肖 平、朱俊义

  成员:纪检委、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工作人员

  职责: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毕业证年限、任职年限等是否具备申报资格;审查申报人员

  业绩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业绩成果是否符合评聘条件,并对学历资历、教学业绩、科研成果赋分。

  (四)评聘工作监督组 组长:王春梅 副组长:孟刚 成员:闫锡杰、赵雷

  职责:对评聘考评、业绩成果审核赋分、评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35-3208012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

  由若干名具有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包括校外评委),评委会评委按3:7比例设置,校外同行专家评委须占评委总数的30%以上。

  职责:负责对教师、实验及其他系列人选进行择优评聘;对未纳入评聘结合的其他系列及人事代理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推荐,经省厅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予以聘任。

  五、评聘条件

  1.依据2004年省人事厅下发的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须符合《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汇编》中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研究系列评审参照教师系列)。

  2.任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4.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和高级审计师的人员,具备该系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六、评聘数额

  按照人社厅关于岗位设置中新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需经省人社厅核准审批后进行评审。

  七、评聘程序

  1.个人申报与推荐。申报人按要求向所在基层单位提交材料,经基层评聘推荐小组审核通过后,将评审材料送至人事处,同时递交相应的评审材料。要求基层评聘推荐小组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和业绩成果等进行审核,鉴别真伪,并予以推荐,且提交任现职以来的综合考核材料。综合考核材料由各基层评聘推荐小组指定专人撰写,如实反映申报人员的学历、毕业时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情况。综合考核材料需由基层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业绩成果审核,确定符合评审条件人选。学校评聘考评及业绩成果审核工作组根据我校今年制定的评审条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的业绩成果进行审查,按学科、系列分类(见附件3),赋分排序后按比例确定最终参评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3天。

  3.监督复核。评聘工作监督组负责组织对赋分排序及公示异议进行复核。

  4.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各学科专业评议组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评聘,对未纳入评 4

  聘结合的其他系列人选进行推荐,经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予以聘任。

  评聘时,在全体委员审阅参评人选的业绩成果材料的基础上,由与会全体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赞成票达到出席会议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为通过,未出席评委会的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在评聘评委本人或其亲属时,该评委要回避。

  5.公示评聘通过和推荐评审的人选。对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聘和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将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送省人社厅、教育厅核准。

  7.报送材料。向省级相关评委会报送其他系列参评人选的业绩成果。

  八、时间安排

  (一)7月4日,召开全校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动员大会,部署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7月5日-6日,申报人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应的评审材料,基层进行审核。

  (三)7月7日,各单位参评人员报送材料。

  (四)7月8日—7月9日,学校评聘考评及业绩成果审核工作组集中审核上报人员材料并赋分排序,按比例确定参评人员,地点在行政楼412会议室。

  (五)7月10日——7月12日,公示业绩成果赋分排序人员及参评人员。

  (六)7月13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投票表决。

  (七)7月14日-7月16日,公示评审结果。

  (八)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上报相应材料。

  九、评聘工作相关说明

  1.申报人员提交评审材料要求见附件1。

  申报人需提交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免试规定范围内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申报。

  申报人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信息(1998年及其以后毕业的人员提供);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查询方式: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通过 “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和“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不在此范围的论文及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特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依据。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如发现学术造假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允许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职称评审的问题。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且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人员,可按照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申评中级职称,不再进行转正定职。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后,且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人员,可按照相应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申评副高级职称。

  3.关于同级改职的问题。因工作岗位变动参加职称改职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后,可按现从事岗位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参加改职评审。从无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要求的系列(专业),改职到有要求的系列(专业),评审时应提交相应等级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年度内跨系列改职人员不得同时申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改职后,评审高一级职称时,专业完全相同或专业相近的,系列相同、专业相近的,改职前和改职后的职称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系列和专业都不同的,职称任职年限不能连续计算,从取得现职称资格之日算起。

  4.关于职称申评学历学位认定的问题。职称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授予的学历学位,以及中央党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不属于上述院校授予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种培训班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均不能视为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关于职称申评著作论文及奖项确认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在申评上一级职称时,所提供的著作、论文和科研成果,必须是在取得现岗位级别职称后重新获得的,否则不能作为申评条件。申评论文系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岗位相关的学术技术论文,非本专业岗位相关的论文,副刊、增刊、论文集等刊登的论文,以及凡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确定的违法刊

  物、盗用刊号刊物、盗版印刷刊物中刊发的论文均不能作为申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学术(技术)成果奖项证书,应为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成绩受到奖励的项目证书,非本专业岗位奖励项目仅作为参考。

  6.关于职称申评相关时限计算的问题。申评人员的年龄按照申报年的12月31日计算;实行“评聘分开”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及业绩成果(以实物为准)有效期均按照上一年度12月31日计算;省属高校和全省中小学校等实行“评聘结合”人员的业绩成果有效期按照上一年度12月31日计算(以实物为准),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有效期均按照申报年度的8月31日计算;申报本系列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绩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前。专业技术人员在正常申评上一级职称时,必须符合取得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或5年以上,且省属事业单位人员须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以上,市(州)属事业单位人员须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以上,县(市、区)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须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以上的任职条件。取得资格年限或受聘岗位年限中只一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按照单破方式进行申报,且须符合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资格年限或岗位受聘年限两项均未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的(双破),不得进行申报。

  7.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政策的问题。一是免试的系列(专业)。中小学教师系列;艺术、文学创作系列;卫生系列中临床中医药专业;

  档案和文博系列中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专业;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中的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山、测绘、勘探、铁路和公路建设施工等专业。二是免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经省级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认证)或通过专业培训、专业进修及做访问学者等方式连续在国外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的人员;以硕士研究生学历申评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评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已取得规定级别合格证书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人员;正式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通过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的人员;具有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一直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申报职称首次认定的机关调转人员、部队转业干部;省派援外回省后首次申评上一级职称人员;乡镇及其以下事业单位人员;除民办高校、民办医院外的企业人员;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人员;其他能够证明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三是相关规定。通过考试取得的国家和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长期有效,A级合格证书可申评各级别职称,B级和C级合格证书可申评国家规定的对应级别的职称。以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评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和以硕士研究生学历申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须取得相应级别职称外语合格证书。

  8.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计算机免试政策的问题。一是免试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满50周岁申评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满40周岁申评中级职称的人员;以硕士研究生学历申评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评副高级职称的人

  员;通过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或水平考试,取得程序员资格证书,申评中级职称的人员,取得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评审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二是暂免考试人员。中小学教师;艺术职称系列人员;卫生职称系列的护理人员;年满35周岁以上的体育教练人员;县(市、区)有关部门派驻在农村乡(镇)的单位和农村乡(镇)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人员。三是对照等级。不作免试或暂免考试规定的申评人员,申评正高级职称时,须提交4个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申评副高级职称时,须提交3个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申评中级职称时,须提交2个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取得我省职称计算机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在申评副高级职称时,须再提交1个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申评正高级职称时,须再提交2个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取得我省职称计算机副高级考试合格证书的,在申评正高级职称时,须再提交1个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以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评正高级职称的,须提交1个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以硕士研究生学历申评副高级职称的,须提交1个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申评正高级职称,须提交2个科目的考试合格证书。县(市)所属单位申评人员(面试或暂免考试人员除外)申评各级别职称,可只提交2个科目考试合格证书。四是其他规定。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不受证书有效期限制,长期有效。因工作原因在省外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的人员和中直单位或外省(市)委托我省评审的人员须提供本(外)省(市)有效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方可在我省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9.关于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的问题。凡在我省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和省高级(资深)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我省各级企事业单位专门从国外或省外重点引进的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博士后出站人员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同时打破学历、毕业年限和任职年限限制,经所在工作单位批准同意,申报认定相应系列的职称。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由省人社厅统一负责组织。经认定的人员可不受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实行超岗聘任。

  10.关于助教、讲师任职时间长、直接参评的问题。助教任职年限10年及以上、讲师任职年限15年及以上者,年度考核合格,符合评审条件,教学、科研等综合表现由所在单位基层评聘推荐小组作出综合鉴定,向学校评聘考评及业绩成果审核工作组进行推荐,直接参评。

  11.进一步规范评委会例会评审管理。按照《安排意见》规定的例会时间,我校将按时申请例会,并按期完成评审工作。要在例会前5天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例会,并一并报送例会申请、评审工作方案、评委专家库、评审人员名册(含电子版)等材料。省人社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准,并随机抽选专家评委,下发《评委会例会通知单》。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评审通过率,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12.强化监督评审全过程。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评审期间的各项工作,评审结果无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的不予核准。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13.关于其他系列及人事代理的问题。按照上级要求,未纳入评聘结合的其他系列及人事代理,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按程序进行聘任。

  14.关于评审费用收取的问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用的收取必须严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中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收取,任何市(州)、单位、部门不得擅自提高和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是高级300元,中级200元,破格加收100元。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3年内不能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1)2013年以来有过教学事故或严重责任事故的;(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未满二年;(3)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的;(4)因重大案件受审未做出结论的;(5)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剽窃他人成果的。

  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基层评聘推荐小组,严格审核。各基层评聘推荐小组组长需对本单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签字确认。

  2.广泛宣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本方案,做好职称评聘的宣传工作。

  3、上报及时。参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报送材料,保证真实有效。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2014年评职人员申报材料目录

  二○一四年七月三日《通化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赋分标准》《通化师范学院各学科、系列赋分分类目录》《赋分排序后确定参评人员比例办法》

  附件1:

  2014年评职人员申报材料目录

  1.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本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提交满足评职年限的即可)

  4.本人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相关成果证明原件材料 5.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聘表(高校类)(教师、研究、实验系列填写)(表1,须手写)

  6.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除上述系列之外的其他系列填写)(表2,须手写)

  7.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表3)8.公示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表4)9.学历资历赋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表5)10.教学业绩赋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表6)11.科研成果赋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表7)

  12.2014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

  (一)(全部参评人员都需按要求装订成册)(材料册一)

  13.2014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

  (二)(出口人员按要求装订成册)(材料册二)14.材料装袋要求

  15.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目录

  16.参评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各单位签字盖章并提交电子版)(表8)

  附件2:通化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赋分标准 根据吉人联字【2004】25号《吉林省高等院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文件的具体要求,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结合学校职称评聘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评聘赋分标准。

  一、学历资历赋分标准

  (一)学历学位

  1.获得博士学位赋18分;

  2.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赋10分; 3.获得硕士学位、本科学历赋7分; 4.获得学士学位、本科学历赋5分; 5.获得本科学历赋3分; 6.获得大专及以下学历赋2分。

  (二)符合评职年限后,每增一年赋2分。

  二、教学业绩赋分标准

  (一)教学工作量

  1.基本课时内:15课时1分; 2.基本课时外:30课时1分; 3.开新课:每门3分。

  (二)教师教学奖励

  1.校教学优秀奖:6分;

  2.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10分,成员2分; 3.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35分,成员8分; 4.校级教学名师:15分; 5.省级教学名师:35分;

  6.硕士生导师:3分。

  (三)教师课程建设

  1.校优秀课程:负责人6分,成员2分; 2.省优秀课程:负责人20分,成员6分; 3.省精品课程:负责人25分,成员8分; 4.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40分,成员12分。

  (四)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与成果

  1.教育教学研究结项课题

  国家级:每项220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加40分;

  省部级:每项90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加20分;

  厅局级:重点项目每项30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加8分;一般项目每项18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加5分;

  校级:每项8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加2分。2.教材编写与获奖

  (1)教材编写

  国家级立项出版教材:每项240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编加40分;

  省部级立项出版教材:每项60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编加10分;

  厅局级立项出版教材:每项30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编加5分;

  校级立项出版教材:每项12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编加3分。

  (2)教材获奖

  获国家级优秀教材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240、120、60分主编分别加40、30、20分;

  获省部级优秀教材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90、60、30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编分别加15、10、5分;

  获厅局级优秀教材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30、18、12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编分别加5、4、3分;

  获校级优秀教材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12、9、6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编分别加4、3、2分。

  3.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450、240、120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分别加50、40、30分;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160、80、50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分别加40、30、20分;

  厅局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48、24、12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分别加10、8、5分;

  校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18、12、6分,合作的前六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分别加5、4、3分。

  (五)学生参加政府举办的学科、专业比赛获奖及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国家级比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

  省部级比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厅局级比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校级2分、学院级1分。(注:集体指导的取平均分)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六)教师参加国家、省、厅等部门举办的学科、专业、教学类比赛获奖

  国际级:一等奖10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50分; 国家级:一等奖6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 省部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厅局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校级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注:集体获奖取平均分)

  三、教学平台

  1.专业平台:

  国家级特色专业:负责人40分,成员12分;

  省级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负责人30分,成员8分。2.实验平台:

  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40分,成员12分。

  省级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30分,成员8分。

  三、科研成果赋分标准

  (一)学术论文(以学院期刊级别认定标准规定的为准)1.省级期刊论文每篇5分;

  2.核心期刊论文每篇10分(其中纳入《中国高教研究》统计排名的14种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20分); 3.重要期刊论文每篇20分;

  4.在《Nature》、《Science》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100分; 5.被《SCI》、《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除网络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外的被《SCIE》、《EI》、《CSSCI》、《ISTP》、《ISSHP》、《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篇30分;

  6.一篇论文只能记一个最高层次的分值。

  (二)学术著作

  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前4名),每部著作40分,合作的前4名取平均值。主编加10分,副主编加5分。

  (三)科研项目

  1.院级科研项目(前6名),每项6分,合作的前6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再加1分;

  2.横向科研项目(前6名),每项12分,合作的前6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再加2分;

  3.厅局级科研项目(前6名),每项24分,合作的前6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再加4分;

  4.省部级科研项目(前6名),每项72分,合作的前6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再加12分;

  5.国家级科研项目(前6名),每项216分,合作的前6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再加36分;

  (四)科研获奖

  1.厅局级科研奖励(前6名),每项36、18、9分,合作的前6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再加4分。

  2.省部级科研奖励(前6名),每项144、72、36分,合作的前6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再加24分。

  3.国家级科研奖励(前6名),每项432、216、108分,合作的前6名取平均值,主持人再加72分。

  (五)发明专利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1.发明专利(前6名),每项36分,合作的前6名取平均值; 2.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前6名),每项18分,合作的前6名取平均值;

  3.软件著作权(前6名),每项18分,合作的前6名取平均值。

  (六)科研平台

  1.学科:校一般建设学科,负责人6分,成员2分; 校重点建设学科,负责人15分,成员6分;

  省重点学科,负责人30分,成员8分。

  2.基地:省社科基地,负责人30分,成员8分。3.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负责人30分,成员8分。

  四、分值计算办法

  学历资历权重系数10%,教学业绩权重系数45%,科研成果权重系数45%;申报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单项最高分为满分值,其他人员以其为标准进行折合计算,折合后三项得分之和为总分。

  附件3: 通化师范学院各学科、系列赋分分类目录

  一、教师系列

  1.法学 2.政治学(政法学院与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分别排序确定参评人员)3.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单列赋分)4.心理学 5.体育学 6.中国语言文学 7.外国语言文学(外语学院与大学外语教学部分别排序确定参评人员)8.中国史、世界史 9.数学 10.物理学 11.化学 12.地理学 13.生物学 14.药学、中药学 15.食品科学与工程 16.工商管理、旅游管理 17.公共管理 18.音乐与舞蹈学 19美术学 20.设计学 2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2.思想政治教育

  二、实验系列

  三、图书系列

  四、其他系列(研究、会计、工程等)

  附件4: 赋分排序后确定参评人员比例办法

  一、正高级: 2人(含2人)以下取第1名,3人(含3人)以上取前2名。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二、副高级: 2人(含2人)以上取申报人数前50%人员。(小数点后有余数按整数进位)

  三、中级: 2人(含2人)以上取申报人数前60%人员。(小数点后有余数按整数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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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师范学院怎么样

  通化师范学院怎么样学校前身为通化师范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29年成立的.辽东省立(通化)第六师范学校。1958年改为通化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通化师范学院。接下来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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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本校徽已按比例缩放,请点击图片在新窗口中查看清晰原图。2.www.daodoc.com整理的系列中国大学校徽,旨在为您制作简历时提供方便。3.“通化师范学院校徽”的版权归属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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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_大学职称评聘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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